十四、关于外国留学生购买综合保险的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要求外国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建立完善处理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保障留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我校实行留学生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强制投保制。凡来我校注册学习的留学生,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来华留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2.中国政府的通知要求保险所提供的保障必须为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公立医院住院医疗两项在内的综合保险,在来校报到时必须办理投保手续,根据此要求每名学生一年的保险费用为800元(半年400元),留学生购买保险的费用由本人承担,享受孔子学院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在国家汉办指定机构购买。
3.留学生根据申请签证时间的长短购买保险。
4.学校以团体形式为参加保险的留学生与保险公司签订来华留学人员保险责任协议。在学校办理购买保险的留学生,在学校期间出险,由学校协助理赔;自行购买保险的留学生,由本人自行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5.有关保险费率,有效期及详细保险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在学生办理保险后由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保单说明。